站内搜索:
    • 公司:
    • 杭州八合建设有限公司
    • 联系:
    • 徐先生
    • 手机:
    • 13656812225
    • 地址:
    •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鹏龙商务大厦1512
本站共被浏览过 5237416 次
用户名:
密    码:
产品信息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详细信息

萧山消防代办,诚信,欢迎咨询

2024-03-27 06:00:01 4422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除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第十三条、第十四条规定(详细内容附后)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,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,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。

被浏览过 5237416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杭州八合建设有限公司(ID:8958236) 技术支持:李春琳

14

回到顶部